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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态红线与资源边界拒绝交叉和重叠

发布日期:2019-09-16     作者: 信息员     浏览数:6    分享到:


近日,生态环境部、自然资源部联合印发了《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技术规程》。《规程》明确指出,要对生态保护红线内涉及矿业权(探矿权、采矿权)、国家规划矿区、战略性矿产储量规模在中型以上的矿产地等边界进行校核,确保生态保护红线与矿产资源边界不交叉、不重叠,并预留发展空间。

 

《规程》出台后,业内普遍认为,《规程》的印发让生态红线划定相关标准越来越清晰、规范、合理,这对矿企来说越发有利。

 

中国矿业联合会会长彭齐鸣表示:“过去由于体制原因,各个部门在划定自己的红线的时候缺乏跟其他部门、其他行业的沟通,导致在操作中出现一些交叉重叠问题。这些问题从自然资源部启动山水林田湖草综合管理开始,会得到逐步解决。”

 

“产业发展必须兼顾其他方面因素,这是方向。”彭齐鸣认为,矿业发展与其他产业发展,以及生态环境保护应该是相互协调的,这是我国协调发展的一个重要方面。

 

德恒律师事务所能源矿业团队负责人牛丽贤表示,从不同方面的声音反应来说,生态红线的划定不能严重影响矿业发展。“以往有关部门按照生态环保标准体系划定界线,对矿业开发的考虑相对较少。”她认为,《规程》出台后,划定生态红线的时候一定会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。

 

有资料显示,过去几年从生态环境保护区内退出的矿业权多达1万个。那么按照《规程》,这些退出矿权能否恢复呢?

 

彭齐鸣表示,《规程》只是防止未来出现生态红线划定不合理的问题,对已经退出矿权还要出台更细的规定。“这个问题比较复杂,不是一时半刻能解决的。”

 

“我觉得这是一个‘利益博弈’的问题,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。”牛丽贤表示,如果某地区生态特别脆弱,生态利益就要大于矿产资源开发利益;而如果划定的生态区域的生产力还可以,不会造成不可修复的后果,生态红线可能就要让位于矿产资源的开发。

 

据了解,京津冀、长江经济带省份和宁夏回族自治区等15省(区、市)要依据国务院认定的生态保护红线评估结果,开展勘界定标;其他省份要在国务院批准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后启动勘界定标。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应于2020年年底前全面完成。

 

所谓勘界定标,就是在生态保护红线边界的重点地段(部位)、重要拐点等关键控制点设立界桩,在醒目位置竖立同比规范标识牌。这次勘界定标要经过工作准备、内业处理、现场勘界、打桩立标、成果检查和成果汇总入库等主要技术步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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